【经典重温】化债新动向:未披露“一案两书”的新增专项债梳理
近期,河南、大连相继发行未披露“一案两书”的新增专项债(简称“特殊新增专项债”),引发市场关注。本文梳理了“一揽子化债”以来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情况,为相关业务风险化解提供参考。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特殊新增专项债资金用途仍为政府投资项目,但没有披露具体项目信息、单个项目资金使用规模,部分特殊新增专项债甚至未披露具体投向项目名称,或者明确用途为“存量”项目。若新增专项债用于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需要披露“一案两书”,其未披露项目具体信息或项目名称,说明资金可能是用于多个存量政府投资项目而非新增项目。考虑到存量项目理论上应该已经明确了资金来源,新增专项债用于存量项目可能是两种情况:一是存量项目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付责任的拖欠企业款项),通过新增专项债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二是项目后续投资存在资金缺口,需要新增专项债资金来解决项目停缓建问题,弥补财政资金缺口,同时化解项目停缓建带来的存量隐性债务风险(专项债本身可以通过再融资滚动)。与此同时,由于监管政策禁止财政资金用于偿还企业经营性债务,此前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资金用途为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也是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或者地方政府负有偿付责任的拖欠款,即使新增专项债资金用途拓宽,其应当也是用于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的隐性债务风险,而非城投公司经营性债务。
从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来看,特殊新增专项债投向更为集中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领域,较少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说明前两类项目更可能涉及存量隐性债务。Wind统计显示,特殊新增专项债投向领域中,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的金额和债券支数占比均超6成,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比例不足5%;而新增专项债(含特殊新增专项债)总额和总债券支数中,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占比分别为38.2%、44.4%,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占比则分别为30.8%、22.8%。
从发行区域规模来看,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截至2024年7月10日),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46支,合计规模约3720亿元,占同期全国全部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的18.4%,其中,天津、河南、湖北、江苏、新疆发行规模位列前五,均超过250亿元,合计规模占全部特殊新增专项债规模超过60%,广西、湖南、黑龙江、辽宁、吉林、山东、重庆发行规模亦超100亿元,发行时间主要集中在2023年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6-7月(2024年6-7月发行额全部来自河南和辽宁(含大连)),并且化债重点省份新增专项债中普遍有更高比例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上述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较高的省中,除重庆特殊新增专项债占新增专项债总额的比例为21.7%之外,其余化债重点省份该占比约42.8%-70.9%。
新增专项债资金用途拓宽,有助于推动存量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建议关注相关业务机会。结合各省专项债付息能力来看,重庆、河南、贵州、吉林专项债付息压力(即“专项债利息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未超过警戒线(10%),但高于各省该指标中值,有一定通过特殊新增专项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空间,四川、山东、陕西、湖北、湖南、江西等专项债付息压力可控的省份,也可能通过特殊新增专项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并且利用空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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