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研究合作赋能绿色金融

2023-12-29
兴业研究

2023年,兴业研究公司兴业碳金融研究院与多家境内外主流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合作,合作内容覆盖可持续债券、ESG投资与发展、气候风险与投融资、科学碳目标、银行业零碳转型、绿色金融支持林业碳汇、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等领域,通过持续研究,赋能我国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

与人民日报出版社合作,出版绿色金融专著《转型与创新——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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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悦览 | 《转型与创新: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蓝皮书》

与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等开展可持续债券研究,连续第2年面向全球发布年度《中国可持续债券市场报告》(中英文),并加入CBI气候债券合作伙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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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持续债券市场报告》

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在多家银行支持配合下,兴业研究公司牵头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金融专项课题《“双碳”目标下银行业零碳转型发展》;并承接了中国银行业协会《2023上市银行分析报告》绿色金融专题和《2023年度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绿色金融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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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合作开展《绿色金融支持林业碳汇机制和模式创新研究》、《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与政策研究》,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开展课题合作《科学碳目标——商业银行气候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并将合作的3项研究成果在兴业银行与合作机构主办的“双碳金融论坛”进行发布;在能源基金会的支持下,开展课题《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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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告摘要集锦

《“双碳”目标下银行业零碳转型发展》

摘要:

当前,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下,全球正式启动步入“碳中和时代”的历史进程。我国也在2020年9月提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在引导资源配置、主动防范气候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作为我国金融系统的中坚力量,银行业的零碳转型对推动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银行业零碳转型的目标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银行业机构自身运营活动产生的碳排放实现净零;二是银行业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排放实现净零。为了探究银行业如何实现零碳转型目标,本课题报告基于对银行业零碳转型的国际经验、以及中国银行业零碳转型现状与需求的分析,提出了“双碳”目标下银行业零碳转型的可行路径,并对推动我国银行业零碳转型的各相关主体提出了具体建议。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

在国际上,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破坏性影响的观点已被全球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监管者所接受,并作为金融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主要系统重要性银行迈向低碳与零碳转型步伐提速。

在我国,银行业的零碳转型探索已取得一定成效,业务规模快速增长,2022年末绿色信贷余额已超22万亿,同比增速38.5%;产品创新快速涌现;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逐步加强。我国银行业实现的气候与环境绩效已显现,绿色信贷每年可支持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9亿吨,银行业信贷碳强度持续下降,超过国民经济碳强度下降速度。但是,报告估算2021年我国银行业“两高”行业贷款整体规模约为5.77万亿元 ,同比增长4.34%,未来我国银行业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仍存较大压力,我国银行业零碳转型也面临着未来资产价值变化、自身管理机制与外部政策环境尚不完善等挑战。

基于对国内外实践经验与挑战的分析,报告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双碳”目标下银行业的零碳转型路径:一是战略目标与规划,以降碳目标为引领,将其落实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业务等各方面、各阶段指标与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规划;二是治理与政策制度,一方面是优化组织结构促进银行零碳转型,另一方面是完善政策制度与管理机制推进零碳转型工作实施;三是风险管理,完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定特定行业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标准,并逐步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四是业务转型与产品创新,优化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布局转型金融,同充分参与和运用环境权益市场化机制;五是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开展自身运营与投融资碳核算,摸清银行排放数据“家底”,并做好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

为了推动我国银行业零碳转型发展,报告分别对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应建议:

对政府部门,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持;二是完善碳排放核算,培育环境权益市场;三是积极打造绿色发展高地,践行正确方法论;四是鼓励金融科技发挥支撑作用。

对金融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建议一是完善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业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注入金融动能;二是统一标准体系,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三是筑牢数据基础,夯实绿色金融发展数据支撑;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增强银行业风险处置及化解能力;五是发挥平台作用,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提供坚实支持。

对金融机构,建议一是夯实绿色金融发展的组织基础;二是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三是加快优化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四是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绿色金融的能力;五是完善气候风险管理。

《科学碳目标——商业银行气候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摘要:

近几年来,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破坏性影响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监管者所接受,气候变化及其带来的自然灾害风险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气候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金融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报告从商业银行气候风险管理的视角,开展重要的管理工具的研究,特别是其中的重要工具——科学碳目标。第一部分对银行面临的气候环境风险开展分析,在全球气候风险不断加剧的现状下,探讨银行业所面临的气候风险挑战,指出气候、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对银行的重大意义,并从我国提出“双碳”目标的政策环境出发,分析未来整个社会经济体系转型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更大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挑战,并提出我国发展转型金融的趋势。第二部分着力于介绍气候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科学碳目标(SBTi),分析科学碳目标具体框架、应用流程以及更新情况,同时说明科学碳目标在金融机构引用的特殊性。第三部分从实践出发,分析多家银行机构使用科学碳目标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对科学碳目标的理解。第四部分继续介绍其他应对气候变化的倡议与工具,包括赤道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披露建议和PCAF《金融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同时对美国联合银行(Amalgamated Bank)进行分析,展示此类倡议与工具协同应用所带来的效果,为我国银行业气候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了指引。第五部分落脚于我国银行业低碳转型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提出国内银行业对科学碳目标等风险管理工具的相关需求,同时给出相关建议。

基于课题研究,本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金融机构如银行机构虽然直接暴露于气候环境相关风险有限,更多的情况下气候与环境相关风险是间接地通过金融机构的客户或投资标的传导而来。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主要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基于气候风险对金融机构影响的广泛性和深刻性,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者应当着手通过气候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工具对气候环境风险进行前瞻性评估。银行业开展气候、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具有重大意义:首先,银行进行气候、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是维持金融系统稳定的基础,其次,面对政府法律法规、社会需求等外部要求和监管压力,银行应当顺应外部趋势,满足日益提高的金融监管要求的需要。最后,加强气候、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可以提升银行在区域甚至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更好地吸引负责任投资者,是银行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对于中国市场来说,在2020年9月提出国家“双碳”目标之后,整个社会经济体系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一方面,经过多年绿色金融的发展,我国银行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已具有了良好基础:国内相关标准和工具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体系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走向统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框架和组织架构基本建立,绿色债券标准与管理规则走向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为30年,远低于发达国家普遍所用时间,这意味着我国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将面临更短的窗口期、更大的压力,“双碳”目标下银行面临的气候相关转型风险凸显,发展转型金融支持高碳行业的有序低碳转型,变得尤为重要。为此,人民银行提出要深入研究转型金融,为未来一段时间转型金融监管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指明了方向。

在发展转型金融,加强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的趋势下,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气候风险管理不仅仅是实现自身运营层面碳中和,更重要的是促进实体经济减碳,实现资产层面碳中和,而科学碳目标则是商业银行搭建气候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工具。金融机构科学碳目标设定框架包括四个组成部分:金融行业科学碳目标指南、目标审核标准和建议、目标设定方法以及目标设定方法的开源工具。机构加入SBTi包括五步流程,即承诺设定科学碳目标、制定目标、提交目标以供审核、宣布获核准目标和披露目标实现进展。

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决定采取相关措施,开始设立、计划和实施金融科学碳目标,参与金融业科学碳目标的金融机构由2015年的10家发展到2022年底的205家,其中有49家金融机构的科学碳目标已获得SBTi的正式批准。这其中,有代表性的机构如法国邮政银行、韩国KB金融集团、瑞典私募股权公司殷拓集团,均在科学碳目标机构的指导下做出了对于范围1和范围2,以及范围3的承诺,并在公平转型、员工培训、绿色投资、影响供应链绿色减排、重点行业减排等领域展开了行动。

除了科学碳目标,其他重要应对气候变化的倡议和工具还包括:赤道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披露建议和PCAF《金融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其中赤道原则用来管理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是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黄金标准之一;负责任银行原则为银行机构实现负责任银行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了可行性指导;TCFD披露建议从信息披露角度为银行提供了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指导;PCAF《金融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为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碳核算提供了国际通用核算标准。

这其中一个最佳实践案例是美国联合银行。美国联合银行致力于实现投融资和运营两方面的净零排放,一方面通过发起和支持负责任银行原则等高层承诺的相关倡议和平台以提高其自身的气候雄心,另一方面在操作层面促进PCAF等碳核算工具的推广和使用,并基于SBTi和NZBA等净零目标设定原则设立其资产组合的短中长期净零目标,全方位推动银行全资产向净零转型,进而做到为全资产,范围1和范围2提出绝对减排目标,同时对各类资产设置减排目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相对海外市场,我国银行业净零行动发展较晚,中资银行净零开始起步,以承诺绿色金融业务与自身营运碳中和为主。大型商业银行基本都发布了绿色金融专项规划或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股份制银行方面,越来越多的银行围绕双碳目标更新或出台绿色金融战略规划。

金融机构不同于其他经济部门,它们向负责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公司提供融资和其他服务,而不是对温室气体减排进行直接控制,这意味着金融机构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将远超范围1、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金融机构依托其特殊的行业地位,能够引导资本远离高碳活动进而使金融投资组合脱碳,在加速全球采用基于科学的目标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界定、测量存在较大难度,导致多数金融机构在投资领域的减排缺乏动力与能力。据CDP调查发现,金融机构投资组合的排放量平均是其直接排放量的700多倍,却只有25%通过 CDP披露的金融机构报告了投资组合排放。因此,指导金融机构实现脱碳目标不只是关乎金融机构本身,更是开启全球经济去碳化和到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所需的全系统变革的关键。全球金融机构需要针对性的减排目标与统一的碳排放测算标准,帮助其开展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测算,进而实现在投资领域的减排目标,使其投资组合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行动。

与此同时,“双碳”目标下监管部门将不断强化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以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为抓手,推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中国银保监会升级《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强化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ESG风险管理。

因此,建议中国银行业可以参考科学碳目标等气候风险管理工具,设定并实施净零目标,并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包括设定商业银行全资产净零目标,商完善商业银行面向零碳转型的组织架构,不断构建与完善商业银行净零管理体系,以及完善政策与基础设施,为商业银行低碳转型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特别是当前我国企业气候信息数据和ESG披露机制仍存在不足,急需有关监管部门加强跨部门合作,为银行的金融机构提供实现净零目标所需的基础数据和信息。

中资银行参考和运用科学碳目标建立起中长期的低碳零碳目标和路径的同时,仍需要不断完善气候与环境风险的管理。按照风险管理的流程,银行开展气候环境风险管理将主要包括气候环境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降低风险等步骤,这首先需要银行建立全面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其次,为了识别与评估气候风险,银行需要加强气候风险相关数据与信息的收集,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最后,基于风险评估结果,为降低气候环境风险,银行需做出调整策略,其中包括业务策略的调整:一方面是业务发展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其中,气候投融资将成为绿色金融业务的重点领域;另一方面是发展转型金融,支持高碳产业的低碳转型发展。

《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与政策研究》

摘要:

作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在自上而下的推动下取得了显著成效。而随着2020年“双碳”目标的提出,我国绿色发展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要求与挑战。一方面,实现“双碳”目标蕴含着巨大的资金需求,需要金融系统加大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随着气候风险日益凸显,对识别与管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重视程度也在快速提升。而无论是促进气候投融资以弥合“双碳”目标下的融资缺口,还是管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金融监管与政策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国内外对于气候相关金融监管与政策的研究与实践越来越多,部分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落地,我国也在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下逐步开始更新完善以适应“双碳”目标下的新发展要求。在此背景下,本报告将梳理国内外气候风险与投融资相关的金融监管与政策制度进展,分析中国在“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最终为中国在“双碳”目标下的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和政策体系建设提出建议。

本研究报告主体部分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国际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与政策分析。主要梳理主要国际组织、以及主要国家和地区气候相关金融监管与政策行动与趋势,总结国际经验。当前国际上已形成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国际合作组织,专注于研究制定能协调各国政策的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相关政策的原则与指引,同时传统的国际金融组织也纷纷开始研究气候因素对金融系统的影响并着手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其工作职责,如巴塞尔委员会(BI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主要国家与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也日益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在其各类传统的货币政策与审慎监管政策与工具中纳入气候变化因素的考量。

(2)中国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与政策分析。主要梳理分析中国的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相关的金融监管与政策发展现状,并总结分析政策成效与不足。

中国现有政策分析主要围绕四大方面展开:一是中国气候相关金融政策顶层框架。二是中国促进绿色和气候投融资的金融监管和政策,我国通过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体系、以及出台相应的激励约束政策,来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倾斜。三是气候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金融监管与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以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为抓手,推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中国银保监会升级《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强化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ESG风险管理。四是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仅有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气候投融资,也是开展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评估的基础。

基于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现状的分析,本章的最后一部分总结了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的政策成效: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成为最重要的绿色金融支持领域、绿色金融减排效益初显。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中国现有绿色发展与气候相关金融政策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第一,服务“双碳”目标的金融标准体系尚需进一步更新、统一。第二,在碳中和约束下促进碳定价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第三,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加强。第四,绿色金融市场结构仍然较为单一。

(3)中国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与政策建议。本章针对目前中国绿色发展与气候相关金融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综合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国内绿色金融政策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气候风险与投融资金融监管与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服务“双碳”目标的金融标准体系。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另一方面是在G20转型金融原则框架下结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加快推进转型金融标准的制定。

第二,加快完善碳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一是加快推动我国统一规范的碳核算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学,并制定金融业投融资碳核算实施方案。三是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积极推进碳金融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促进碳定价的功能。在推进碳金融发展方面加快健全碳市场与碳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碳配额分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多方协作推动包括碳期货在内的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此外,还需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并注重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之间的衔接与协同。

第四,创新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政策机制。一是扩展现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范围,优化支持结构。二是以监管制度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如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让绿色债权优先受偿,以及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加大绿色再贷款、再贴现,对低碳融资定向降准等。此外,还可以考虑允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要求发起人自持一定比例的资产,以此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产。

第五,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的作用,鼓励完善长期限资金如保险资金的进入,加速推进绿色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推动市场中除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的保险、信托、基金、证券、资管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融资产品与工具,以满足“双碳”领域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第六,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建议持续利用人民银行发挥重要作用的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等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框架、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掌握绿色金融发展的主动权、话语权,并讲好中国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故事。此外,还需持续关注国际碳关税相关政策动向。

《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研究》

摘要: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重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则是“先立后破”的关键。当前,可再生能源投资需求巨大,为大力提升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意愿和能力,本项目开展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与创新研究。

首先,通过对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机制与市场研究,让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与趋势有深入了解;其次,选择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和储能为重点领域,通过对绿色金融支持光伏和储能的商业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梳理以及对最佳实践案例开展研究,为金融机构通过业务创新支持可在生能源发展提供实践参考,提升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能力;最后,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以及绿色金融支持其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分别针对能源相关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不同主体,提出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建议。

基于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机制梳理与创新案例研究,本项目的主要政策建议如下:

对于能源相关主管部门:建议进一步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光伏产业的相关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不断优化与提高准入门槛,在建设端持续推进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以促进降本增效,在应用端持续拓宽光伏发电的运用场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在支撑保障方面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机制,提高光伏发电企业收益的稳定性,同时持续强化市场监管,降低行业风险;优化储能配置和调运方式以提升储能利用水平,加速形成与储能功能相匹配的价格体系,促进储能功能与价值精准匹配,加快构建体现储能多元价值的市场体系,持续完善输配电价、容量补偿、用户侧疏导以及补贴等方面储能成本补偿相关配套政策。

对于金融监管部门:建议继续推进与完善相关绿色金融激励政策,扩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同时考虑调整支持领域的结构,并以监管制度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降低绿色融资的风险权重;建议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鼓励完善长期限资金如保险资金的进入,加速推进绿色直接融资市场发展。

对于大中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建议多方合作开展支持光伏、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绿色金融业务与产品创新,通过与国际机构、中央财政基金和地方政府、可再生能源领域专业机构等合作,基于产业链提供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服务。

对于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建议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小银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与制度,加强组织、搭建和完善中小银行绿色金融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探索科技赋能,注重产品创新,加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持续进行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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