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测试到量产,高等级智驾进入新发展阶段——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作通知点评

关键字: 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法规 , 自动驾驶汽车
2023-11-21
杨耀先
高级研究员
TMT行业部
李腾辉
高级研究员
TMT行业部

事件:

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具备量产条件的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汽车开展准入试点和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点评:

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和应用发展迅速,L2级自动驾驶功能渗透率快速提升,但因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L3级、L4级还未实现前装量产。根据自动化程度由低到高,我国将自动驾驶分为L0至L5共六个等级(各等级的划分详见正文第五章)。2022年国内具备L2级功能的车型销量占总乘用车销量的29%,2023年1-8月此渗透率提升至36%。同时,性能介于L2级与L3级的领航辅助功能(通常被称为L2+级辅助驾驶功能)已经开始量产应用。我国L3级以下的自动驾驶快速应用普及,但因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目前L3级、L4级的自动驾驶汽车还未实现真正的量产。由于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主体为车辆本身,与传统汽车的责任主体为驾驶员有本质差异,需要为此制定新的政策法规。德国和日本已推出相关政策法规允许高等级自动驾驶车辆量产上路,相比之下,我国在政策制定方面较为谨慎。不过,在自动驾驶汽车市场推广和产品技术方面,我国已经处于世界头部水平,已具备相应的量产应用条件。

《通知》首次从国家汽车产品准入层面允许车企前装量产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汽车,并允许在特定区域合法上路运营,填补了我国高等级自动驾驶车辆“身份合法”的政策空白。此次试点给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一个合法“出生证明”, 疏通了政策堵点,标志着我国高等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从前期的道路测试阶段进入了量产应用的新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虽然此次政策仍为试点性质,车辆使用仅面向如无人驾驶出租车等企业用户,并未向个人消费者开放,但是此次试点能支撑未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完善高等级自动驾驶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为将来自动驾驶实现商业化应用和向消费者普及打下基础。

建议关注自动驾驶核心零部件产业链的相关业务机会。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的受益方主要有两块:一是上游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二是下游车辆的运营企业(比如无人驾驶出租车企业、自动驾驶货车运营企业等)。此次政策试点明晰了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汽车从生产到应用的管理细则,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推广,利好下游车辆运营方。但也需注意,目前行业技术水平还不能支持车辆无安全员运营,车辆运营成本较高,企业大多难以实现盈利,需注意相关风险。相比之下,上游核心零部件制造产业链不但受益高等级自动驾驶应用试点,也受益辅助驾驶的普及,受益面更广,也更容易实现盈利,风险相对更小。建议关注激光雷达、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自动驾驶芯片、惯导以及车联网设备等赛道的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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