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边界—评《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年2月9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随着《管理办法》出台,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的框架已明确。
《管理办法》按照交易主体和交易类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分类,并明确了不同交易类型的关联交易金额确定方法。根据单笔或累计关联交易金额的多寡,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两类。相较于一般关联交易,金融控股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需要履行更严格的审批、信息报告与披露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控股公司附属机构的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的划分边界将参照具体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则确定。
根据《管理办法》,对于实际由地方财政部门(或国资委)控制的持牌地方金控,若地方金控自身或地方金控附属机构与地方财政部门(或国资委)下属国企开展交易,则也可能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关联交易范畴,需要履行相应的限额管理、信息披露和专项审计等要求。
参照人民银行2020年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未来金融集团的监管标准、金融控股公司并表管理规则、金融控股公司资本管理要求、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实施细则以及金融控股公司股东或实控人为经认可法人情况的具体条件要求仍有待进一步公开或出台。
注:
[1]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478961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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