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
2022-08-23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构筑财富管理生态链,明确金融机构、私募及风投创投机构、第三方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可提供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基金销售、投资顾问等专业服务。
《意见》鼓励深圳财富管理机构开发创新产品、拓展服务范围、强化数字化转型,包括开发管理人合理让利型基金、养老金融创新发展、推动深交所探索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家族信托持股的合理化路径等。
深圳特区将“改革开放发源地”和“财富管理中心”两张名片巧妙结合,提出探索深港澳保险资金跨境运用;支持建设大湾区债券平台,推动跨境债券试点;鼓励港澳资和外资机构在深设立理财子或是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养老金管理公司;鼓励两岸机构申请QDII/RQDII/QDIE/TRS/QFLP/WFOE PFM资格;鼓励深圳财富管理机构在港澳及境外以新设机构、兼并收购、战略入股等方式拓展国际财富管理市场;加强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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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等金融机构 作为全产业链参与者,既可以创设产品,提升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家族信托等业务的竞争力,也可以提供基金销售、投资顾问等服务。 -
私募及风投创投机构 是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补充发展资金的重要一环。《意见》提出了三类创新性的私募基金创设模式,分别是(1)“政策性母基金+经风险分担及让利的子基金”,可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并购重组等全周期;(2)“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基金)”,可优先引导资金投向深圳产业部门认可的处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科技企业;(3)以二级市场为投资标的的“市场化私募股权投资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
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 可提供基金代销等服务,但需申请金融产品销售、公募基金投顾等牌照。 -
第三方独立/外包机构提供投资分析、风险管理、税收筹划、基金登记、估值核算、基金评价、资产托管、信息技术、指数开发等专业性服务,以及提供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资信服务、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等辅助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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