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案例与建议研究

关键字: 气候信息披露
2022-06-23
钱立华
兴业研究公司首席绿色金融研究员,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方琦
兴业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高级研究员
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鲁政委
 

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案例与建议研究》报告是“碳中和下商业银行气候友好转型项目”的系列成果之一。该项目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 的支持协调下,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CIFA) 牵头,联合 CIFA 秘书处单位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研究等研究团队,围绕商业银行气候友好转型开展系列研究与研讨,以期为金融机构的气候友好转型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和行动指引,促进气候友好投融资生态圈的形成。

 

本文为《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案例与建议研究》报告的执行摘

 
执行摘要
 
前,应对气候变化任务日益紧迫,“碳中和”已成为全球趋势。 我国也在2020 年9 月提出了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重视程度空前。 气候环境信息披露是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方面,也是重要基础,在“碳中和”背景下,国际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日益主流化,我国碳排放与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也日益强化。 与此同时,随着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入,关于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破坏性影响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监管者所接受,金融机构也会受到气候相关风险所带来的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影响,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也开始受到关注。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不仅是其自身识别与防范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的基础,也是顺应监管趋势、避免监管风险的需要,同时还将直接影响到其自身的价值评估。 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意义重大。 但目前我国整体金融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尚存诸多问题与挑战,因此,本报告希望能够通过研究和分析国际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和方法、梳理我国金融机构碳排放信息披露要求与进展,并对银行业气候信息披露的实践以及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典型披露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并最终对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提出建议。
 
在国际主 流披露框架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陆续制定和发布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框架,并开始探讨构建全球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 目前主流的框架包括: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可持续会计专责委员会(SASB)、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国际综合报告理事会(IIRC)、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关系(PCAF)等组织发布的披露框架。 这些框架均采用自愿披露原则,在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各有侧重。 而近期的一个趋势是,各大国际组织开始尝试合作构建一套全球统一的包括气候信息在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框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已经成立了可持续发展标准理事会在推进该项工作。
 
在我国,气候、环境等信息披露是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气候与环境等信息披露政策不断出台,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已成为我国推进双碳工作的任务之一。 在上市公司方面,我国对上市公司ESG 信息披露要求日趋严格; 在金融业气候信息披露制度方面我国也已取得一定进展,一方面关于金融机构ESG 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正不断提高,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已成为人民银行确立的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之一,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的相关指南已发布,同时金融机构碳核算相关方法学已有部分机构研究提出,为金融机构开展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了良好的指引。
 
在实践与案例方面,国际银行业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比例与水平都在逐步提升,我们在国际和国内分别选择了在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有良好实践的3 家银行机构展开了案例分析,国际银行包括花旗、汇丰和渣打,国内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和九江银行。
 
基于现有国内外制度框架、机构实践情况的分析,我们总结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是国家层面相对统一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和规则缺失; 二是气候等ESG 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三是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配套制度与机制有待完善; 四是银行之间气候等ESG 信息披露表现差异较大,缺乏可比性。
 
为此,我们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对主管部门,建议其构建统一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气候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及制度; 制定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时间表与路线图; 建立部门间的协同管理与信息共享机制; 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学,指导金融机构科学与可比的计算信贷和投资的碳排放量,并进行有效披露; 并适时开展全行业气候与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研究,同时确保在适当情况下对气候等ESG 因素建立审慎的监管或法律框架。 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建议其加强气候相关信息主动披露; 逐步建立和完善银行碳中和战略与目标,以及实施计划与措施; 逐步建立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流程与体系,实现信息的有效披露; 重视碳排放信息的逐步核算与披露; 适时开展气候和环境情景分析,加强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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