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下事权与财力格局的优化—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06-14

2020年,某省50个重点关注县中,“三保”支出占比超过 80%的有31个,占比超过 90%的有8个。某县2020 年预算安排中包含“三保”和其他刚性支出在内的“必保”支出占“三保”可用财力的比重为93.44%,剩余财力预算十分有限。2020年以来,某省已有 17 个县工资发放日期延后,有 3 个县拖欠在职人员社保缴费[1](刘忠庆,2021)。由此看来,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并统一了省级以下不同领域的财政事权划分,既有利于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利于界定支出责任,进而匹配相应财力。当然,《意见》一方面对省级与市县级明确了事权划分,另一方面也给予了地方对事权划分安排的灵活性,各地可结合地方特点进一步完善市县级事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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