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消费信贷发展的四大驱动因素—绿色消费信贷系列一
本文是兴业研究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合作课题的部分研究成果。
绿色消费是指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是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绿色消费信贷则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通过提高消费者的绿色偏好,提高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从而刺激企业绿色转型与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与政策不断出台,绿色金融体系与市场不断发展,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以及绿色消费市场的不断兴起等成为中国发展绿色消费信贷的四大驱动因素。
消费贷款 绿色消费信贷
一、消费贷款的概念
1、消费贷款的概念与特点
根据《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JR/T0135-2016)中的定义,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教育、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此处讨论的消费贷款为广义消费信贷的范畴。广义的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信用借款以及其他消费贷款等。
消费贷款与商业银行其他工商企业贷款相比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顺周期性、利率弹性较低等特点。
2、典型的消费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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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住房的贷款,通常以所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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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汽车贷款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以贷款人认可的权利质押或者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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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贷款。信用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与其他类消费信贷相比,信用卡具有具有循环信贷功能,享有一定的免息期,还款方式更为灵活,使用范围更广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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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我国的助学贷款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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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旅游贷款。个人旅游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的贷款,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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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贷款,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
3、金融机构发展消费信贷的意义
发展消费信贷是顺应国家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战略需求。消费信贷作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促进消费升级,拉动内需,促进经济从生产驱动型向消费驱动型转型。
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分散贷款风险。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是以生产性贷款为主,风险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发展消费信贷则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分散和降低经营性风险,以更好地适应金融环境的变化。
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拓宽盈利渠道。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存贷款利差收窄,银行业传统利润来源净息差收入将逐渐减少,轻资本、高回报特点的消费信贷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绿色消费信贷的内涵
绿色消费,是指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绿色消费是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强调消费者在追求消费效用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在消费方式方面,要求消费者采取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消费方式,对于传统的消费方式勇于革新,避免消费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在消费客体方面,不仅要求消费品绿色环保,具有循环利用的可能性,而且要在数量上有所克制,在结构与总量上都更加符合两型化要求。在消费效果方面,主要评价消费结果对环境的影响和对消费主体的生态环保意识的培育(杨煦等,2011)。
狭义的绿色消费信贷(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向个人、家庭消费者提供用于绿色消费的贷款。广义的绿色消费信贷,除了个人和家庭,也包含了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绿色信贷。本文所指的绿色消费信贷,是广义的绿色消费信贷。
当前绿色金融产品,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产品主要集中于服务大中型企业端融资需求,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绿色发展与绿色项目,很难从根本上推动企业绿色转型;而绿色消费信贷则从消费者端出发,通过提高消费者的绿色偏好,提高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从而刺激企业绿色转型与绿色发展。
三、驱动中国绿色消费信贷发展的四大驱动因素
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与政策不断出台,绿色金融体系与市场不断发展,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以及绿色消费市场的不断兴起等成为中国发展绿色消费信贷的四大驱动因素。
1、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与政策不断出台
绿色发展成为我国国家战略。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6年3月,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增加环境质量相关考核指标,资源环境指标由8项约束性指标增加到10项约束性指标。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报告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这些年,国家还相继出台气、水、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及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众多环境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的这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为绿色金融业务包括绿色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
2、绿色金融体系与市场不断发展
绿色金融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促进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金融也成为了国家战略性优先事项。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八大举措,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的建立,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银行、证券、保险,以及环境产权等各领域的制度体系加快成型。
绿色金融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少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指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Salazar,1998;Cowan,1999;Jeucken,2006)。前者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后者则明确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的本质是通过金融市场作用引导资源向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集聚。因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是目标,绿色金融是手段。
绿色信贷市场规模化发展。绿色信贷在中国的绿色金融融资规模中占绝对主导位置,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银保监会出台了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评价制度为基石的较为完整的绿色信贷政策框架体系。绿色银行评价制度方面,在原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并在2015年到2018年先后4次开展了全国主要21家银行的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了《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评价指标设计、评价工作的组织流程及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并在2018年已经开展了首次年度绿色银行评价工作;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方面,2018年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评价结果纳入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考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开披露的数据,2018年末,绿色信贷余额超过9万亿,结合原银监会披露的数据,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从2013年末的5.20万亿元增长至2018年年末的9万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3%,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信贷余额的9%—10%。
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作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最闪亮的新星,我国建立了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绿色认证、信息披露等存续期管理等相对完善的绿色债券政策体系,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国之一。根据Wind绿色债券概念板块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国国内市场绿色债券余额7331.8亿元,其中2018年新增发行规模2442.5亿元。可以看到,2018年以来,国内绿色债券规模增速有所放缓,但发行量在全球仍然排在前列,中国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只数和发行规模都仅次于美国排在第二位。
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和激励约束政策工作加快。绿色金融标准既可以防范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洗绿”风险,也为绿色金融的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依据。目前人民银行牵头组建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组建了6个工作小组,研究六大类绿色金融标准,分别是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绿色金融统计与共享标准、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体系基本确立,明确的分工下,各项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政策方面,绿色信贷纳入MPA考核以及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并研究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部分地方还出台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贴息、担保和风险补偿的政策。
引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自2016年G20峰会首次将全球绿色金融体系纳入核心议题以来,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的国际合作就进入了不断深化和加快推进的阶段。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的国际合作在G20框架下,形成了更广泛的影响,中国作为推动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核心议题的推手,在全球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合作方面,也起到了核心和引领的作用:一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担任常任主席的可持续银行网络(SBN)在引导金融行业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上取得重大进展。该网络目前是由来自34个新兴市场的金融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协会组成的团体组织,成立于2012年,致力于积极推动本国金融市场支持国家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2018年该组织发布的进展报告,34个成员国均开启了对绿色金融的探索,可持续银行网络成员国现拥有42.6万亿美元银行资产,在整个新兴市场银行资产中占有超过85%的比例。二是中国、法国等经济体的央行和监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该网络致力于推动绿色金融的国际化发展,成立了3个工作组:监管工作组(中)、宏观工作组(英)和发展工作组(德),并组织了多项会议。三是双边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持续推进。中美合资设立的中美绿色基金,开展绿色领域的股权等投资;中英、中法分别成立绿色金融工作组,联合开展相关领域的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和市场实践;中国央行与欧洲投资银行就推动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一致性开展了联合研究。四是组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该联盟是我国生态环境部和联合国环境署共同启动组建的,旨在推动以绿色建设贯通“一带一路”成为国际共识和共同行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8年11月,80多家机构确定成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合作伙伴。
3、公众环保意识觉醒
中国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积累了较大体量的社会财富也同时透支了我们的环境和资源。近几年公民意识在环境保护领域迅速成长,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识。越来越多的民众意识到干净的水、安全的粮食和没有雾霾的天空、清洁的环境是美好生活的基础。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环境诉讼日益增加。2018年全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113,160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案件达59,312件,超过50%[1]。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不少地方专门设立生态环境检察部门,探索创新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机制;201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改革后新的内设机构,第八检察厅作为承办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专门机构。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司法的逐渐完善,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企业都将面临越来越高的公益诉讼风险和环境与社会风险。
金融机构来自政府机构和NGO组织的压力越来越大。2018年7月,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由于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企业提供融资,被天津银监局处罚。2018年8月15日,中国环境报刊发《两银行向违法排污企业贷款成共同被告》的报道,报道了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因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污染汉江,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并追加两家银行作为该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求判决三被告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这次环境公益诉讼事件则是首次将银行所承担的环境责任提升到了法律层面,为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鲁政委等,2018)。
4、绿色消费市场兴起
随着绿色发展转型的深化,绿色消费市场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不断推出。2016年,发改委等发布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转型。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大力推动消费理念绿色化;规范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打造绿色消费主体;严格市场准入,增加生产和有效供给,推广绿色消费产品;完善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长效机制,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并重点提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绿色产品消费,扩大绿色消费市场。以绿色消费产品为例,鼓励绿色产品消费,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建立健全对消费者的激励机制。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引导使用低氨、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农药、化肥。鼓励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
除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印发了《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划》《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促进绿色产品消费的制度体系逐渐建立。
促进绿色消费金融的具体政策落地。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出台《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明确创新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促进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更好地满足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重点支持绿色消费。加快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大力开展能效贷款和排污权、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为落实国务院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释放多元化消费潜力,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经济发展,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质效。其中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绿色消费市场渐渐兴起。一是绿色消费品种不断丰富。节能家电、节水器具、有机产品、绿色建材等产品走入千家万户,空气净化器、家用净水设备等健康环保产品销售火爆,循环再生产品逐步被接受,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时尚,共享出行蓬勃兴起,其中2018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1万辆,仅占汽车总量的1.09%,也充分说明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还有巨大增长空间。二是绿色产品消费规模持续增长。近年来,在促进绿色消费有关政策措施推动下,绿色产品供给逐步优化,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据保守估算,2017年,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视、热水器等5类产品国内销售近1.5亿台,近5000亿元;有机产品产值近1400亿元;新能源汽车销售77.7万辆;共享单车投放量超过2500万辆。2012年至2016年,我国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7460亿(国家发改委环资司,2018)。绿色消费市场的兴起,充分说了绿色消费已是大势所趋。
注:
[1]具体信息参见:http://www.mnr.gov.cn/dt/ywbb/201902/t20190216_2395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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